第十六条 表演、录音或者广播外国作品,适用伯尔尼公约的规定。第二十八条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实施办法。
(十)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规定。 (三)督促检查各种电子设施,对情况不明的民用航空器继续进行联络和搜寻。
上市公司在依照前款规定公布信息的同时,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的地方报刊上公布有关信息。(1992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月11日交通部令第44号发布)
第六十四条 本细则由邮电部负责解释。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本条例的实施机关。
无线电台(站)终止使用的,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,交回无线电台执照,拆除无线电台(站)及天线等附属设备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吊销无线电台执照,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(一)情况不明阶段是指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出现下列令人疑虑的情况。 第三条 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常备不懈,积极兼容,统一指挥,大力协同,保护公众,保护环境的方针。